流体动力与机电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验室管理人员考核制度
为增强实验室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对科研、教学工作起到应有的支撑作用,达到让大多数教师满意的工作目标,特制定实验室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如下:
1、考勤与请假制度
实验室全额岗位工作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实行坐班制(兼职人员按规定时间执行)。严格工作日的考勤,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有事需按规定事先请假。对迟到、早退、缺席及因私事假等酌情扣发当月津贴。
2、工作日志制度
由实验室工作人员本人按所做工作记录好工作日志,由分管主任按月予以确认并签署评价、改进意见,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并与当月津贴挂钩。
3、教师考评制度
每学期末由所服务的对象即实验室教师依据每个实验室人员的工作态度、效果并参考上述记录对其进行书面考评。考评分“满意、比较满意、不太满意和不满意”四挡。考评按实验室教师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以平均值作为最后考评结果。考评结果作为决定下一轮续聘、聘岗级别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二次被评为满意者,第二年给予聘岗晋一级奖励;对连续二次被评为不满意者,或连续四次被评为不太满意者,当即解聘,转为按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
2003年5月